1.0 目的 教师根据教学大纲、本课程的特点和学生具体情况,规划、组织教学活动,选择教学方法和程序,以保证课堂教学和生产实习教学质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校教师对所任课程的理论教学和生产实习教学教案的编制。 3.0 职责 3.1 任课教师负责对所任课程的每一节课按规定要求编制教案。 3.2 二级学院教学主任负责审查学院教师教案并签署意见。 3.3 教务处负责抽查教师教案并签署意见。 3.4 主管副校长负责对教务处签署的意见作出最后决定。 4.0 工作要求。 4.1 任课教师应首先领会教学大纲,熟悉教材,掌握教学内容,了解先修和后续课,搞好互相衔接。并根据学生情况、教学环境确定教学方法,了解所教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据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和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并结合学生实际,明确每次课讲授内容和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与技能。 4.2 要以提高教学效果为原则,认真构思研究教学方法。运用启发式教学,做到概念明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 4.2 理论课教案应以两节课为一个备课单元 ,生产实习课教案以一个分课题为一个备课单元。 4.3 备课形式。 4.3.1 备课应以个人为主; 4.3.2 二级学院的教研室应组织必要的集体备课,以统一教学目的、要求和进度,并明确各章、节、单元与实习教学目的和要求,解决教学重点和难点,期末复习要点及办法、教学内容及方法的教学改革等工作。每个教研室集体备课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4.4 教案编制 ( 备课 ) 内容。 4.4.1 教案编制 ( 备课 ) 的主要内容有 : 科目、班别、授课日期、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内容要点、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具及参考书、复习、提问、课堂练习、课后小结、课外作业安排、时间分配、板书设计等。 4.4.2 任课教师应根据教案的要求,准备相关的教具 ,须认真做好教案分为教案首页和教学过程两大部分,都必须认真编制。 4.4.3 教师新开课程的“教学过程”必须是讲稿式 , 教师开重复课程三次以上(不包括三次)的“教学过程”可以用提纲式 , 但是符合写提纲式教学过程教案条件的任课教师必须要征得教研室和教务处同意后才能以提纲式编写“教学过程”。 4.4.4 任何教师每次上重复课程都必须重新写教案,不得用旧教案和复印教案。 4.4.5 任课教师必须在学期开课前备好一至两周课,并写出教案,开课以后必须至少在每次课的三天前编制好每次课的教案。 5.0 教案的审核、批准和更改 5.1 每学期开课前任课教师将编制的教案交教研室主任、二级学院教学主任审核、批准后方可授课。 5.2 二级学院、教研室每月须审阅一次本教研室的教师教案,并签署意见。 教务处期中、期末抽查教师教案并签署意见。主管副校长对教务处签署的意见作出最后评定。经审查过的教案应严格执行。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可以作小的调整,但如需较大调整和更改时,须经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方可更改。 6.0 教案的整理、保存 6.1 任课教师在每学期结束时应把学期授课计划、教案及讲稿整理装订好 , 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三年 , 以备参考及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