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高职扩招生源教育教学管理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广东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粤教职〔2019〕3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高职扩招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高职扩招学生人才培养工作,确保质量型扩招,经研究,教育厅拟组织开展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高职扩招专项申报工作。学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9年实施高职扩招专项行动的各二级学院,具体专业包括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金融管理、商务英语、会计、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护理、健康管理、学前教育。
二、立项范围
高职专业学院试点改革,高职扩招学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等。
三、申报条件
(一)对同一部门名称或内容相似的项目不重复立项。与实践无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项目,已获同一级别省级教育科学研究的项目,以及超额申报的项目等,不予受理。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前三名(含项目负责人)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二)已经获得以往年度省教改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项目。
四、推荐限额
学校根据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成果确定各二级学院推荐限额,具体见附件1。
五、工作程序
(一)学校推荐。学校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推荐项目。推荐项目将在校内公示。公示结束后向省教育厅正式行文推荐。
(二)省级评审。省教育厅组织开展资格审核和专家评审,视情况需要,采取网络评审、集中评审等形式。
(三)公布结果。评审结果将在省教育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查后符合相关要求的,省教育厅将发文公布。省级立项项目将纳入2020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行管理。立项项目评审分数原则上要求65分以上。评审指标见附件3。
六、其他事宜
各二级学院应于2020年2月10日前将申报书(见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至44275871@qq.com。
联系人:王泽秀,联系电话:(020)82904263。
教务处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