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校级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04-26浏览次数:561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结合学校专业群建设实际需求,经研究,拟组织开展校级专业群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广东省重大发展战略,面向区域或行业重点产业,重点建设定位准确、特色鲜明、校企合作共生、培养质量较高、综合实力较强的校级专业群,发挥专业群的集聚效应和服务功能,实现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推动二级学院在各自领域内特色发展、内涵发展、争创优秀,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学校准备再建设3~5个校级专业群,并对2021年3月立项的校级专业群进行检查,如不符合校级专业群建设标准,此次立项新的校级专业群时予以撤销。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需求。助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我省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的专业领域,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找准人才培养和行业企业需求的结合点,着力打造一批校级专业群建设项目。

(二)示范引领。充分发挥校级专业群建设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院院有高水平特色专业群”,推动学校健全“对接产业、动态调整、自我完善”的专业群建设发展机制,加强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建设开放共享的专业群课程教学资源和实践教学基地,深化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推动课堂革命。

(三)持续推进。校级专业群,按周期、分阶段推进建设,实行动态管理、过程监测、有进有出、优胜劣汰,持续支持一批校级专业群建设项目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力争打造优秀平台、造就优秀人才、产出优秀成果。

三、建设内容

  校级专业群建设项目要重点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课程教学资源建设、教材与教法改革、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实践教学基地、技术技能平台、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等九个方面开展建设,具体建设内容由二级学院根据自身实际确定。建设周期为3年。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校级专业群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专业群定位准确,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属于能够支撑和集中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独具个性且对接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的专业领域,原则上建议推荐对接重点产业相关的专业群。

2.专业群组建逻辑清晰,每个专业群包含3—5个专业;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优势明显。

3.专业群有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创新团队,校外兼职教师素质优良。实践教学基地设施先进、管理规范,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相适应、相配套。校企共同设计科学规范的专业群课程体系,反映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线上线下课程资源丰富。

4.专业群生源质量较好,保持一定办学规模。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学生就业对口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就业满意度较高。

(二)工作程序

1.二级学院申报。二级学院遴选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群,并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原本已立项建设的校级专业群如发生重大调整,则需重新申报。

2.资格审核。教务处组织开展资格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内容:二级学院遴选推荐是否符合要求,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专业群组建逻辑是否清晰,是否符合学校服务面向和办学定位,是否对接区域或行业重点产业(原则上应为建议对接产业)。

3.专家评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专业群,依据申报条件等开展评审。

4.公示、公布结果。根据申报和专家评审情况,统筹确定各类别校级专业群立项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公示后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查后符合相关要求的,予以正式公布。

五、其他事宜

二级学院应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王老师处,电子版发至44275871@qq.com。

附件1:校级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书.doc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