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13名学生退学预告的公告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6-05浏览次数:11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银河贵宾app下载手机版《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现有13名同学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且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经研究,学校给予该13名同学退学预告。

公告时间,202365-2023618日。

学生本人如对学校退学预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教务处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联系电话:020-82904263),逾期未提出的,学校不再受理,公告期满后,视为同意学校给予退学处理,学校将按学籍管理规定作自动退学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退学预告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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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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