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云浮校区:
根据《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3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中南人〔2022〕5号,文件精神,请认真做好银河贵宾app下载手机版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宣传和上报等相关工作。
一、文件依据
(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1号。
(二)《在穗院校2023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引》
二、补贴条件
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的学生,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单一学制内)。
三、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四、提交材料
(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困难情形材料(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便可):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或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1.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原件核对后退回,留存申请人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学生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1)入学前户籍属于省内:由各院校登录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查询服务系统,通过“公众查询认证服务”进行核验,核验结果请各院校自行下载打印备查;
(2)入学前户籍属于省外,目前户籍在省内的,发送至省级单位毕业生工作部,统一通过“国务院扶贫办内部系统”进行核验后再反馈学校,学生在报名表户籍信息后备注好。
2. 学生本人持证
(1)学生提供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原件核对后退回,留存申请人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2)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提供在校时间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近年份的合同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经本人签名附“此件与原件相符”,原件二级学院审核完退回学生本人。
(三)学生本人银行账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它银行账户。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名下银行账户开户行必须具体到支行)。
五、申领流程(考虑学校暑假师生放假时间安排拟定如下工作)
(一)组织申请。各二级学院、云浮校区需于7月19日前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递交资料申请,并于7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把本学院符合申请学生资料统一交学校就业办审核。
(二)信息导入。学校就业办将复核所有通过预审的学生信息按模板导入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完成系统提交。
(三)省系统信息复核
毕业生工作部自收到各院校提交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各院校对接老师。
(四)提交花名册
学校就业办将在收到反馈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广东省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以及《2023年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情况报告》(以下简称:《申领情况报告》)一并寄送给南方人才市场。
注:《花名册》须通过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直接导出。
(五)名单公示
南方人才市场将在收到学校提交《花名册》和《申领情况报告》后,将通过复核的学生名单通过校园官网/校园官方微信公众号/校园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南方人才市场收齐院校提交的《花名册》和《申领情况报告》后,将通过复核的学生名单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广州市高指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有异议的,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发放环节。
(六)补贴发放
公示完毕并无异议,南方人才市场按《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审批流程》办理后5个工作日将款项发放到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
(一)学生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它银行账户。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银行账户开户行必须具体到支行。
(二)逾期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本市求职创业补贴的,一经查实立即停发或追回其所领取补贴,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申请人不得再享受该项补贴政策;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表: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广东省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如有疑问请致电学校就业办公室:020-32802341)
银河贵宾汇手机app
就业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附件1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学校名称: 学号:
学生 基本 情况 |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贴一寸 免冠照片 | ||
生源地 |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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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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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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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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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 类型 | 城镇( )农村( ) 请打“√” | 是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 是( ) 否( ) 请打“√” | 贷款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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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材料 名称 |
| 材料对应编码 |
| 材料核发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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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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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银行卡账号 |
| 本人账户开户银行 (须提供 具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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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 本人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过程中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若违此承诺,出现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效果,请予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学校 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填写说明:
1. “困难材料名称”填写: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等。获得国家助学
贷款可不填“困难材料名称”、“材料对应编码”、“核发机关”。
2. 本人银行账户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它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开户行必须具体到支行。
3.该表和困难材料统一由各院校自行保管。
4.申请表和困难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
附件2
广东省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二级学院/云浮校区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家庭地址 | 身份证件 号码 | 人员 类别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发证机关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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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共 人,补贴金额 元。 |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