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加强学院“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更好的培养高技能技术人才。
(二)适应范围
珠三角地区各行业企业高管、技术骨干等,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三)工作要求
校外实践教学指导老师、二级学院校外教学副主任、主管校外教学的负责人,实践教学科研工作人员均有职责在指导校外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利用获得的信息,在深入了解后为学院聘任具有较高的技能水平或者管理水平的校外兼职教师。
(四)工作流程
走访二级学院所属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与相关企业技术、设计、人事及企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坦诚沟通,获得企业内部一些管理水平高、职业技能强的人员的信息,并通过一定办法与这些人员接触,了解其对成为我院校外兼职教师的态度。
将掌握的企业人员情况与主管校外教学的院长或负责人汇报,取得相关领导的同意。
二级学院主管负责人与欲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沟通。
二级学院对所聘任对象的聘任专业、聘任年限及起至时间、聘任职称提出意见。
企业兼职教师:一是到校上课兼职教师;二是校外实践教学兼职教师。
企业兼职教师资料:个人简历、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学历、职称、技能证书等)。
一般以学年为限,一个学年末本学年积累下来的聘任对象的情况造表向学院人事处申请,经人事处审核通过后进行签订聘用协议。
(1)复印聘书。
(2)颁发聘书。
(3)登记入二级学院(系部)校外兼职老师登记表,报学院人事处。
(4)安排相关课程(含校外教学、实习指导、教学任务)
(五)工作流程图
填写申请表(二级学院)—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人事处签字—分管校长—人事处
(六)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