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分批对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清算后进行相应退费。相关退费事项说明如下:
1.学校将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2020〕4号)的要求,根据学生统一安排返校日至本学期结束日按自然日计收住宿费,多出部分给予清退。
2.由于退费工作与返校日期密切关联,目前学校已将学生返校方案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审批。具体退费额度将根据上级批准返校日期计算实际住宿天数予以退费。
3.此次退费涉及学生人数较多,分布面广,退费工作将分批进行,学校将尽快完成住宿费清退工作,敬请各位同学理解配合和留意学校的官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