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与智能制造学院党总支第二党支部
开展“党章第一讲”
2021年9月13日上午10点,电力学院党总支第二党支部开展“党章第一讲”。本次活动有电力与智能制造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第二党支部书记郑理广同志和电力学院党建小组干部到21级新生军训场地进行宣讲。
由电力学院党建小组队长黄晓钦在训练场上进行宣讲: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的总规范,是党的根本大法。它体现党的性质和宗旨,体现党的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体现党的重大主张,规定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所以党章是全党同志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性规范。因为党章这样的定位,我们党非常重视党章的制定和完善。党章的制定和修改过程,反映了党章不断完善的过程,也反映了我们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反映了我们党的建设。
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党章作为指引全党的旗帜和根本大法,对于正确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全党的思想和行动,实现党在不同时期的历史任务,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并且呼吁同学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然后,他与党建小组干部一起为21级新生们介绍了入党流程:递交入党申请书、与申请人谈话、确定积极分子,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了解。
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党委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满一年后,转正手续为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通过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最后报由上级党委审批。
电力与智能制造学院党总支第二党支部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