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华立园教职工子女教育补助金申报审批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教职工基本信息 | |||||||
教职工姓名 | 学历 | 职称 | 职务 | ||||
所属院校/单位 | 编制类型 | 联系电话 | |||||
教职工子女基本信息 | |||||||
子女姓名 | 性别 | 就读院校 | |||||
根据华立园相关政策规定,本人申请子女( ) 年— 年第学期教育补助金,申请补助金额度:□学费全额补助,□学费补助75%, □学费补助70%,□学费补助50%。享受补助金后,如存在学、杂费补缴差额,差额部分的费用按收费标准自行交纳。 如本人(或配偶)在华立园工作期间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则即时取消其子女享受教育补助金的资格: 1、存在工作失职、渎职、违反劳动合同、劳动纪律等违法、违规行为; 2、存在损害单位利益或形象的言行; 3、辞职、辞退或终止劳动合同等离职情况。 申请人签字: 日 期: | |||||||
所属院校或单位 人事处意见 | 签名: 日期: | ||||||
主管人事 副院(校)长意见 | 签名: 日期: | ||||||
校(院)长 意见 | 签名: 日期: | ||||||
公司董事会 意见 | 签名: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