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技师学院: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以及学院董事会的指示,大力鼓励和扶持华立园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能力,实现创业梦想,培养创业能力,亲身体验经营和管理。华立创新创业园联合华立后勤服务中心推出华立园大学生创业体验店,现将具体招募如下:
一、申请入驻条件
1、在校学生均可以个人名义或以合伙、参股形式创办的创业团队的名义提出申请。(对贫困家庭大学生、残疾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给予重点鼓励和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女性和少数民族创业者可优先考虑),建议3-5人组成一个团队,团队经营。
2、团队经营方案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形开拓能力。
3、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有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
4、经营创业园体验店必须组团队参与同时采用众筹形势,其中核心成员可占用股份60%以内(根据团队实际情况而定),众筹40%以上,非在校生不得参股和经营。
5、具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入园后能保证在园区内正常开展工作。
6、自觉遵守创业园相关管理规定。
7、团队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需经过本人家长的书面同意,同时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8、校内外非学生人员不得参股或经营,原则上不能聘请校外人员,如需要个别校外技术人员指导,必须申报到所属院校创业办备案,再到创业园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但不占有股份。
9、给大学生创业的体验店免费给大学生提供大学校园市场,免收铺金。
二、申请入园所需材料及程序
1、创业团队在申请入园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附件1:华立创新创业园入驻申请表》、《附件2:华立创新创业园学生创业计划书格式》。
2、申请入园程序:
①提出申请:创业团队于2016年4月1日前填写好《附件1:华立创业园入驻申请表》、《附件2:华立创业园学生创业计划书》申请材料,由学部转交到创业办(西一104)初审,经学院复审后上交创业园。
②受理:创业园受理申请后,提交创业园专家团队对项目进行评审,对提出申请作出是否同意入园的决定
③考察:由创业园专家委员会对申请项目进行考察,并签署考察意见。
④签署协议:创业园与同意入园的创业团队,签署入园协议
⑤正式注入创业园:签署入园协议的创业团队正式进入创业园,同时办理入园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⑥定期考核:由创业工作委员会、创业导师委员会定期对入驻团队进行考核
三、申请的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0日
四、报名地点:学院创业办(西1—104)
五、咨询电话:020-82908286 万老师 王老师 温老师
创业学院 创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