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银河贵宾app下载手机版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精准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
学生如实填写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电子版),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见《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送所在二级学院(系)核对,复印件由二级学院(系)存档上交学生处。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民政、乡村振兴、残联、总工会等部门认定的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脱贫家庭、残疾、特困职工等困难家庭子女,各二级学院(系)要主动组织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相应资助。对于经学校宣传政策,但仍放弃申请的学生,学校要保留相应的凭证(网上截图或手写签名)。
2.成立认定机构
各二级学院(系)成立以二级学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党支部书记、辅导员为成员的学院(系)认定工作组;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应回避,认定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学院(系)范围内公示,并于9月15日前完成并行文上报学生处。
3.认定
二级学院(系)分别召开班级评议小组和认定工作组会议,对照《银河贵宾汇手机app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对学生的各项信息进行逐项核对、审核、打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确定本学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二级学院(系)内部公示不少于3天。学生和老师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二级学院(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书面意见的1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如学生和老师对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请复议。
4. 录入分档
二级学院(系)将初审通过名单录入《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电子版),发学生处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划线分档。档次划分出来后在学校范围内公示5天。
5.材料上交要求
各二级学院(系)务必于2022年9月25日前完成认定工作,并将以下材料报送学生处:
(1)纸质版资料按照以下顺序给每个学生装订好:《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银河贵宾汇手机appXXX学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在首页处用铅笔标明序号,以班级为单位,与《家庭经济信息采集_导入模板》名单顺序保持一致。
(2)《家庭经济信息采集 导入模板》(电子版)
银河贵宾汇手机app学生处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