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银河贵宾app下载手机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等文件工作要求,结合银河贵宾app下载手机版实际,现就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等级
银河贵宾app下载手机版全日制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设置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3级。
二、认定机构
(一)学校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成立学校认定工作组,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二)各院系成立以院系领导为组长,由辅导员、院系纪检委员、教师代表、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的院(系)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
(三)各班级成立班级评议小组,组长由辅导员担任,成员由班委、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班级内学生困难情况的民主评议工作。小组成员视班级人数及组成结构合理配置,一般
人数不少于10人。班级成立成立由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监督小组,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评议、公示等,及时向院(系)、学生工作部门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报告评议或认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成员名单应在班级范围内公示。
三、认定依据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烈士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六)家庭负担因素。主要指赡养老人、抚养子女、教育支出、医疗支出等情况。
(七)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成员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因素。
四、认定程序及时间:
(一)学生申请
9月15日前,学生自愿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附件2)各项信息的顺序准备好现有的相关佐证材料,上交班级评议小组。
(二)班级评议
9月21日前,班级评议小组应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表》,按照《银河贵宾汇手机app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附件3)进行评议,要与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逐项对照,特别是对于特殊困难学生要逐个学生、逐项审核,既不能遗漏,也不能随意放宽标准。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初步提出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在本班级公示3天无异议后,制成学院《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附件4),报院(系)认定工作小组审核。
(三)学院审查
9月27日前,院系认定工作组负责审核各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初步提出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公示3天无异议后,制成学院《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附件4),报学校认定工作组核准。
注:1.属特殊群体(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成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家庭遭受重大灾害、重大意外事件,重大疾病家庭)的学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学院必须严格核对,其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要通过其他形式核查。
2.各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应且只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3天,其余一切无关信息,不得涉及。
(四)学院交叉复核
10月10日前,学校认定工作组组织院系完成交叉审核。
(五)学校审核。10月12日前,学校认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认定材料,进行全面复核,重点复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比超本校平均值30%以上的院系,及特别困难比例不合理的院系,并要求其出具合理性说明。并按省教育厅助学中心要求将全校认定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初步提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学生名单。
(六)公示
10月19日前,认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七)存档
学校将最后确定的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造册,连同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等纸质资料按学年整理装订。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的迫切需要。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认定结果将作为资助困难学生的重要依据,只有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才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其它奖助对象要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项目。
2.加强宣传,关注重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有效期为一学年,每学期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各院系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到位,做好学生的告知工作。在开展认定工作时,要强化业务培训,避免审核和录入时出现漏报错报等现象,要重点关注特殊群体,务必保证特殊群体学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无一遗漏。对于经学院宣传政策,但仍放弃申请的学生,学院要保留相应的凭证(网上截图或手写签名),确保有关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学生已助入库、未助留痕,以备审计、巡视、巡察、考核等查阅。
3.规范程序,公平公正。认定工作要坚持实事求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学生上报数据和佐证材料相符,提高认定工作精准度。为保障认定工作程序的严肃性,学生处将在各学院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参与评议学生中了解评定情况,作为认定工作考核依据。在认定工作中,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认定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
3.银河贵宾汇手机app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
4.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
银河贵宾汇手机app学生处
2023年9月